杭州何校生:改革开放是推动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发布时间:2018-08-08发布者: 浏览量:

    ■ 何校生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发展马克思主义。”回顾40年来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历程,不难看出,改革开放是推动中国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法宝,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红十字事业今天的成就。

    改革开放推动中国红十字事业复苏重生

    “文化大革命”时期,红十字会组织被认为是“封、资、修”的产物而受到批判和冲击,总会国内工作部门和地方红十字会陷入瘫痪,最后被迫撤销,各项工作基本处于停顿状态,中国红十字事业遭遇重大挫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进程,犹如春风唤醒万物复苏,推动中国红十字事业绝境重生。1978年恢复红十字会国内工作,在实行对外开放的10个城市中率先恢复建立红十字组织。1979年,中国红十字会召开第三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坚决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使红十字会在人民外交和人民卫生救护事业中充分发挥作用”,强调红十字会今后的主要任务是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恢复总会的名称,明确总会对地方红十字会是指导关系。

    在这次大会和其后召开的“四大”的推动下,截至1990年,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部恢复建立了红十字会,地市级红十字会发展到315个,县级红十字会发展到1484个,各项工作全面展开,中国红十字事业开启了新征程。

    改革开放推动中国红十字事业走向法治

    由于种种原因,直到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中国红十字会一直没有立法,严重影响和制约了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是改革开放推动中国红十字事业走上法治轨道。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改革开放时,邓小平同志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随着改革不断深化、法制逐步健全,红十字事业的发展越来越需要以法律形式确认红十字会的性质、宗旨、职责、地位和作用,立法势在必行。顺应形势发展要求,中国红十字会在1985年制订的今后五年规划中明确提出立法任务。1993年10月,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常委会正式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事业从此迈入法治轨道。

    红十字会法颁布后,中国红十字会一方面抓法律实施,一方面抓配套法规的制定,以国务院、中央军委名义,出台颁布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数次修订红十字会章程,不断健全完善各种条例和制度规范,使红十字事业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发展前行。

    党的十八大吹响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进一步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中国红十字会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总结红十字会法实施20年来的经验教训,及时启动法律修订工作。2017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在原有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为红十字会依法治会、依法履职、依法监督和依法保护提供基本遵循,更有利于促进中国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改革开放推动中国红十字事业自身改革

    改革开放不仅推动中国红十字事业全面发展,而且直接促进了中国红十字事业自身改革。

    以党的十二大和十二届三中全会为标志,改革开放全面展开。1985年召开的中国红十字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认真贯彻党的十二大和十二届三中全会精神,明确提出“以改革的精神,努力发展群众性的卫生救护和社会福利事业,积极贯彻对外开放的政策,开创红十字会工作的新局面”,正式拉开中国红十字事业改革的序幕。

    转移工作重心,大力加强组织建设。“四大”以后,中国红十字会的工作重心及时由国际转向国内,由恢复走向发展。大力发展组织成为这一时期的工作重点。1993年,总会制定《中国红十字会九十年代工作纲要》,提出“建成全国性的组织网络,形成自身的体系”的战略目标。通过艰辛努力,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末,这一战略目标基本实现,为红十字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理顺管理体制,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一直由卫生部代管。这种管理体制与当时的形势和任务是相适应的,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就越来越不合时宜,成为制约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瓶颈。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关心下,1999年,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由卫生部代管改由国务院领导联系。从此,中国红十字会开始了持续十年的艰难改革——理顺管理体制。通过自上而下的推动、锲而不舍的努力,到2009年,全国有90%以上的地市级、40%以上的县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管理体制的理顺,极大提高了各级红十字会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能力。以汶川特大地震灾害救援为例,当时募集款物价值高达199亿元,超过之前60年募捐总和。这是对理顺管理体制成效的真实反馈。

    拓展工作领域,优化事业发展环境。“四大”将红十字会的性质在原来的“人民卫生救护团体”基础上,增加了“社会福利团体”,从而拓宽了红十字会的工作领域。1993年颁布实施的红十字会法又将红十字会的性质法定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进一步拓展了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空间。201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优化红十字事业发展的环境。2017年,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颁布施行,对红十字会职责作了进一步补充和完善,拓展了红十字会的核心业务范围,使红十字会各项工作有了明确的法律赋权,发展空间更为广阔。

    改革开放推动中国红十字事业融入全球

    “文革”时期,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虽然保留了国际工作,但也仅仅是出席一些国际会议,开展少量的国际间互访和对第三世界国家的援助,产生的影响有限。改革开放后,中国红十字会国际交往不断增多,合作更加广泛,人道救助力度加大。

    1993年,第四届亚太地区红十字会与红新月大会在北京成功举办,并通过《北京宣言》。这次大会对提高亚太区域国家和地区红十字会的合作,发挥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整体作用,加强地区抗灾能力,发挥了积极作用。以这次大会为标志,中国红十字会开始走向国际舞台。

    2004年,印度洋发生强烈地震引发海啸,给东南亚、南亚一些国家带来严重灾难,中国红十字会第一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募捐,并派工作组分赴灾区参与灾后重建工作,共接受捐赠款物4.43亿元人民币,有力地支援了灾区。这次募捐和援助充分展现了中国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壮大,有效提升了中国红十字会的国际影响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推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外交布局。中国红十字会作为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积极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大局,加强国际援助,拓展人道救援、志愿服务、红十字青少年等方面的国际交流合作,国际影响越来越大。

    2013年,连续派出三批中国红十字国际救援队赴菲律宾开展人道主义救援工作;2013年、2017年,中国红十字会领导人连续当选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合会副主席,增强了中国红十字会国际话语权;围绕建设“一带一路”,开展“红十字与‘一带一路’同行”项目,设立“丝路博爱基金”,先后在巴基斯坦、阿富汗、叙利亚等16个国家开展人道行动,得到当地政府和民众的高度赞扬。所有这些,都彰显了一个负责任大国红会的形象。今天的中国红十字会,正成为世界舞台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正如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主席彼得·莫雷尔今年5月30日在清华大学演讲所说:“中国是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重要合作伙伴”“中国在当今国际体系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改革开放推动中国红十字事业形成特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改革开放新时期开创的,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中国红十字事业也逐步形成特色并不断发展。

    1982年,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重大命题,回答了“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后中国走哪种道路”这一重大问题。1985年,中国红十字会第四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首次提出开创红十字会工作新局面,逐步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发展道路的重要命题。

    通过近十年探索发展,到1994年中国红十字会第六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时,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初步形成。在组织建设上,县级以上地方均按行政区域建立了地方各级红十字会,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亲自担任名誉会长、会长;其性质为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平进步事业;明确中国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接受其支持、资助和监督;遵循国际红十字运动基本原则,结合中国实际,提出“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发展,中国红十字事业特色进一步形成和彰显。2012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富有新时代特色。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中国红十字会第十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时指出:“我国红十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这是对中国红十字事业特色的最准确概括,揭示了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的最鲜明特色。

    新时代中国红十字事业的特色,特就特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特就特在始终保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特就特在坚持各级政府主导,特就特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特就特在坚持改革创新。中国特色红十字事业是党领导红十字会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创立发展的,应当倍加珍惜、始终坚持、不断发展。

    (作者系杭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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