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领导干部研修班发言材料
浙江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王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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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7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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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全省红十字会系统领导干部读书会。这次读书会的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精神,紧密结合当前社会建设的新要求和红十字会的实际,深入研讨如何进一步激发组织活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红十字事业科学发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激发社会组织活力”。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执政理念的根本转变和执政方式的重大创新。全会把以往社会管理的表述提升为社会治理,最核心的变化是治理主体的多元化,这就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全省各级红十字组织要提高认识,把握机遇,立足组织实际,着眼未来发展,进一步激发组织活力,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红十字事业科学发展。
一、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切实增强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
(一)参与社会治理是红十字组织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国家治理的理念下,《决定》围绕“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新命题,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对社会组织的重要地位提到了空前的高度,对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寄予了从未有过的厚望。《决定》明确指出,要“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正确处理政府和社会关系,加快政社分开,推进社会组织明确责权、依法自治、发挥作用”,这是对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要求、总基调、总目标。“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和解决的事项,交由社会组织承担”,“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充分凸显了社会组织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参与社会事务管理,提供公共服务中的优势地位。
全面深化改革,创新社会治理,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红十字会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范围最广泛、影响力最大的社会组织,是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跨越政治、种族、宗教和意识形态,在开展人道救助、反映民生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红十字组织应当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乘势而为、主动作为、奋发有为,树立机遇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参与社会治理是红十字组织有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竞争平台
十八大以来,简政放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成为推动全局改革的重要突破点。去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动员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时指出:增加服务供给,满足社会需求,必须把政府的作用与市场和社会的力量结合起来。政府的工作重点是“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织就一张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安全网”,为人民基本生活提供保障。同时,在非基本的公共服务领域,要更多更好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增加竞争,满足多样化需求。即使是基本公共服务,也要深化改革、利用市场机制、创新供给方式,加大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的力度,凡适合市场、社会组织承担的,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给市场和社会组织承担,既加快解决公共服务产品短缺问题,又形成公共服务发展新机制。
这既为各类社会组织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也搭建了一个公平的竞争平台,是对组织能力、活力的新挑战和严峻考验。各级红十字组织要牢牢把握时代机遇,顺应时代发展,顺应国情、民情,通过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运行规则,建立开放、和谐、有序的竞争和合作机制,健全完善组织管理和运行服务制度,努力提升服务能力和拓展服务领域,有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三)参与社会治理是红十字组织践行人道使命的重要途径
《决定》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和目标,这就是: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社会治理的主要任务是:反映群众诉求,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调解利益格局,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增强社会活力。红十字运动的宗旨是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保障人类尊严,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了解、友谊合作,促进持久和平。弘扬人道精神理念、践行宗旨使命,最大限度地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的境况,与创新社会治理的目标任务完全一致,参与社会治理是红十字组织践行人道使命的重要途径。
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明确指出,红十字会已成为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精神文明建设的生力军和民间外交的重要渠道。各级红十字组织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凝聚各方力量、调动社会资源,着力在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没有覆盖的领域和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无能为力的环节,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第三只手”的拾遗补缺和调解疏导作用,在维护人的尊严、关爱生命保护健康、满足群众多元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摸清现状,找准定位,科学分析参与社会治理的优劣势
各级红十字组织要在参与社会治理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就必须清醒认识自身的优势和劣势,找准定位,即厘清在社会治理中自身的位置、空间和作用,扬长避短,争取主动。
(一)优势和活力
1. 理顺管理体制迸发活力
近年来,省红十字会突出重点,以理顺各级红十字会管理体制为突破口,克难攻坚,全力推进,县级以上红十字会体制理顺工作成效卓著。11个设区市和89个县(市、区)红十字会先后基本理顺管理体制,并日臻完善。基本成为独立法人,11个设区市常务(专职)副会长都担任了所在红十字会法人代表,84个县(市、区)红十字会常务(专职)副会长担任了法人代表,占93.33%。基本实现捐赠账户独立及捐赠款物自主管理。
各级红十字会理顺管理体制以后,依法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能力不断加强,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能力不断提升。实践证明,正是牢牢牵住依法理顺管理体制这个“牛鼻子”,各级红十字会才迸发出了组织活力。
2. 优化政策环境激发活力
“六大”以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着力优化事业发展环境,在争取政策支持上取得新突破,大大激发了组织活力。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省委、省政府领导十分重视红十字工作,亲自参加红十字会重大活动,并多次对省红十字会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并帮助解决事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各地党委政府不断加强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9个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先后建立党组;8个设区市、38个县(市、区)红十字会列入当地党委政府目标考核。各级红十字会主要专职负责人的任免提名都听取上一级红十字会的意见。二是率先出台省委、省政府《意见》。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浙委〔2012〕122号)。文件规格高,内容全面,符合浙江实际,政策含金量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10个设区市和部分县(市、区)先后出台当地的实施意见。各地出台的意见支持力度大、亮点多,为推动当地红十字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保障。三是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措施。主要包括,通过地方立法落实我省造血干细胞捐献者及其亲属的优惠用血政策,红十字事业发展相关指标连续多年纳入浙江省文明县(市、区)域测评体系,协调有关部门出台红十字应急救援车辆免收通行费、救护知识纳入公务员网络学堂等相关政策,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形成了配套政策体系。
3. 深耕核心业务彰显活力
目前全省共有10个设区市、56个县(市、区)通过“项目实施”的方式开展核心业务,分别占90.91%和62.22%。共开展各类项目154个,总计筹集款物达15213.54万元,投入使用11427.91万元,受益困难群众36.74万人次。造血干细胞捐献和器官捐献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唱响了博爱的主旋律。在核心业务主阵地上,红十字会服务的触角延伸到了基层,大大提升了组织的凝聚力;在红十字这片精神沃土上,涌现出许许多多“最美浙江人——红十字感动人物”,彰显了组织的活力。
4. 拓展志愿服务增添活力
近年来,全省各级红十字会积极拓展志愿服务大平台,一手抓广泛发动,不断壮大红十字志愿者队伍,全省11个设区市、71个县(市、区)组建了按专业、分领域的志愿服务队,共达314支;一手抓典型培育,整合社会资源,启动实施“情暖浙江·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培育发展计划”,推动志愿服务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特色化、品牌化。在各地的积极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志愿者汇聚在红十字志愿服务精神的旗帜下,为组织发展增添了新的活力。
(二)劣势与不足
面对参与社会治理的时代要求,各级红十字组织的劣势与不足也比较明显。从主观上看,部分人员宗旨意识还较薄弱、观念还比较滞后、认识还有偏颇。从客观上看,还存在不少制约因素,主要是:
1. 管理体制“理而不顺”,专业人才匮乏
理顺管理体制以后,部分市、县红十字会还不能完全独立自主开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工作主体出不来、工作局面打不开、工作水平上不去”的问题。
全省市、县(市、区)红十字会共有专职人员487人,所学专业多为非社会类专业,人员大多为其他行政岗位转任,缺乏社会活动能力强、懂业务、会管理、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复合型人才。特别是善策划、懂运作、精管理、敢开拓的项目管理人才,财务管理人才、信息化技术人才等十分匮乏。
2. 服务方式比较单一,品牌影响力不大
部分设区市,特别是一些县级红十字会,工作缺少有力抓手,服务群众缺少有效载体,服务方式比较单一、服务面比较窄,社会服务的辐射力不强。
全省各类红十字公益项目多达154个,但总体上缺乏有规模、有特色、有影响力的品牌项目。志愿服务项目方面,同样缺少特色鲜明的长效服务品牌,很多地方仅停留在组织常规化、短期性、小范围服务活动,未能形成品牌效应。
3. 社会化程度不高,整体实力不强
当前,各级红十字会社会化程度不高,主要体现在:动员社会力量、整合社会资源的能力不强,社会化筹资、社会化传播缺乏长效机制,开放度不高、社会影响力不大。
红十字会人员少、经费短缺、筹资难、基础薄、实力弱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相关统计资料显示,除2008年外,2006至2010年我省红十字会系统募集资金占全省公益慈善捐赠的份额不足10%。非定向筹资规模很小,一个县级以上红十字会每年接受的非定向捐赠,少的只有几千元,多的不过区区几万元。
三、理清思路,多措并举,最大限度激发组织活力
各级红十字组织要最大限度地激发组织活力,必须坚持多措并举,从体制机制、服务方式、品牌建设、队伍建设、提升实力、整合资源等六个维度着眼。
(一)坚持使命导向,完善体制机制
现代社会组织的活力源于体制优势、机制创新和使命导向。一个有活力的现代组织,应当坚持在法律的框架下,以组织使命为导向,建立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使社会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发展,成为真正独立的法人主体。
1. 树立使命意识,增强事业自信
使命意识,是一个人、一个团体对自己所从事事业的高度认同和自觉反映。美国德鲁克基金会主席弗朗西斯偐﹒赫塞尔本指出:“一切工作都源于使命,并与使命密切相关”。组织使命之所以如此重要,是因为它表达了该组织“为什么做”所从事的工作。如果一个组织没有使命,那么它只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怎么做”,而不知道“为什么做”,这将永远不能取得应有的绩效,永远也发挥不出组织的最大潜力和活力。
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的使命是:“防止和减轻人类遭受的疾苦,而无论这些疾苦发生在哪里;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特别是在武装冲突和其他紧急情况下,确保对人的尊重;为预防疾病、增进人的健康和社会福利而工作;鼓励志愿服务,激励运动成员广泛地团结一致,随时准备提供救助,保护和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各级红十字组织必须不断强化使命意识,只有始终坚持以红十字运动的使命为导向,才能增强事业自信,增强工作动力,激发组织活力。
2. 树立法人意识,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对于红十字组织而言,树立法人意识就是要严格按照红十字会法和章程的规定,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
治理结构是指为了达到组织治理的目的而设计的组织架构,主要由权力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等部分组成, 形成各自独立、权责明确、协调运转、相互制衡的体制和机制。
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中指出:“改革和完善红十字会内部治理结构,创新管理模式,强化民主决策机制,提高组织的执行能力。”红十字会虽然有法可依,有章程可循,但是内部治理结构并不完善,特别是综合性监督体系还未建立。因此,要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成立监事会,监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授权,对理事会和执委会形成有效监督。要建立健全完善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监事会制度及执委会工作制度,真正形成决策、执行和监督分离的运行机制。
(二)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能力
能不能向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衡量一个组织有没有活力的重要因素。服务能力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一个组织活力的强弱。
1. 主动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对于我国各类社会组织而言,政府通过购买服务可以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空间、资金和政策引导,这是促进社会组织发展的良好契机,但同时也对社会组织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如何提升服务水平,增强竞争能力,已经成为摆在所有社会组织面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各级红十字会应主动加强与政府部门的合作,特别是政府应急部门、社会建设部门等,通过政府购买红十字会服务等方式,加大红十字会在国际和国内备灾、应急、救灾以及社会建设、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的辅助作用。要争取将红十字应急救援、应急救护、人道救助、生命关爱等基本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提升红十字组织发展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2. 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
搭建社会化服务平台,实际上也是提供优质的社会公共服务的过程。这种服务比一般商业服务有着更高的行为准则,要求公益机构及其工作者以优质的服务,让“客户”从“感动”到“心动”进而“行动”,让弱势群体受惠受益。
对于红十字组织而言,优质服务包括推介组织的理念和价值观、提供公益项目的多样性选择、建立互信机制、便捷高效直接惠及弱势群体、落实后续性服务保障和确保公开透明等。只有坚持以优质服务为核心,“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搭建起一个阔大的社会化服务平台,才能真正为弱势群体缓急解难和排困除忧,才能打造出永葆红十字组织的生机和活力。
(三)打造核心品牌,提升竞争力
品牌是重要的无形资产。打造核心品牌,树立品牌形象、创造品牌价值、传递品牌象征、凝聚品牌力量,才能激发组织活力,有效提升组织的竞争力。
1. 倾力培育救护培训传统品牌
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地救护,救护培训是红十字会的传统优势。倾力培育救护培训传统品牌,切实增强和提高社会公众的救护意识和技能,是红十字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红十字会参与社会公共服务的大有可为之处。
打铁尤需自身硬。我们必须一手抓救护师资培养,一手抓规范管理,全力确保救护培训工作稳步有效“入轨”;必须一手抓救护员培训,一手抓公众普及教育,努力实现救护水平“接轨”国际;必须一手抓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一手抓开拓社会市场,积极探索红十字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中向开放式、社会化“转轨”。近年来不少地方政府已把开展群众性救护培训纳入年度民生实事,并向当地红十字会购买服务、委托承办。
2. 合力打造“情暖浙江”创新品牌
品牌的创建过程,是一个逐渐得到社会认可和信赖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要善于以项目为载体,搭建足以吸引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的红十字公益平台。
近年来,我省各级红十字会上下联动,合力打造“情暖浙江”红十字公益品牌,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各级红十字组织要学会策划项目和发展项目,进一步提高组织项目、实施项目的能力和水平,把项目做好、做大、做强。
只有通过一个个惠民利民的公益项目,把“动员人道力量,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的总目标融合进去,把红十字组织的人道关怀、崇尚生命、维护尊严与志愿服务等精神理念宣传出去,以扎扎实实的项目效应凝聚社会各界爱心力量,才能打造出卓越的红十字公益品牌,才能推动红十字事业的进步与发展。
3.着力提升生命关爱独特品牌
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是红十字运动的宗旨。造血干细胞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是红十字会在生命关爱领域的两项重要工作,是红十字会特有的参与社会事业的两个着力点。
要继续大力推进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进一步提高资料库的有效库容率和库容使用率,努力降低流失率和反悔率。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进一步探索捐献工作“事权下放”和“数据库下沉”,激发基层红十字组织的工作创造力。
要继续大力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进一步完善多方参与、部门协同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快红十字协调员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人体器官捐献工作,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进一步完善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人道救助和缅怀纪念等社会褒奖激励政策。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专业化水平
一个组织有没有活力,关键在人。要激发组织活力,关键要培养造就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专业化的红十字队伍。提升一个组织的专业化水平,要着眼多方,坚持“多管齐下”。
1. 加快专职干部队伍建设
提升红十字组织的专业化水平,必须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要争取党委、组织部门选派优秀干部担任红十字会的负责人,把真正热爱红十字事业、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红十字会工作岗位上来。要着力提升红十字会干部服务大局的能力、学习钻研的能力、调查研究的能力、开展社会工作的能力、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培养红十字会干部通世情社情、懂经营管理、善宣传策划、强协调沟通、重执行落实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2. 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
志愿者和志愿服务是红十字组织的活力之源和优势所在。提升红十字组织的专业化水平,必须加快提升红十字志愿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当前,社会化和专业化是志愿服务发展两个非常显著的特征。社会化意味着多元参与和竞争。只有提升专业化水平,才能融入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并在多元参与和竞争中抢得先机。2013年,省红十字会启动实施“情暖浙江•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培育发展计划,计划通过3至5年的努力,在全省重点扶持和培育一批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不断提高志愿团队管理和运作项目的能力,推动我省红十字志愿服务向着品牌化、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方向发展。市、县红十字会要着眼构建社会联动机制,加强志愿服务项目制度设计,在“主题、阵地、品牌、管理、合作”上多下功夫,突出红十字特色,提升专业化水平,共同打造红十字品牌。
3.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益慈善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行业,而且细分出更多的专业人才需求:比如专业的筹款人才,专业的项目研发策划管理人才,专业的信息传播人才,专业的会计、法律人才等。公益组织在自身专业化人才缺乏的现实状态下,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不失为提高组织专业水准的有效途径。美国印地安纳大学慈善学院国际合作部主任安吉拉·拜尔斯教授在“2013公益慈善战略研讨会”上分享美国专业化公益的发展进程时指出:公益组织自发的自我调控与提升,其措施包括“中间机构”发挥平台作用,专业学术机构提供培训及认证等。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构建专业化、职业化的社会工作服务机制,有利于红十字组织更加准确、真实地把握社会群体需求,进一步促进社会和谐;有利于有效降低政府投入,充分整合社会资源,最终实现组织发展与服务对象利益最大化。
(五)增强组织实力,提升影响力
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组织,必然也应当是一个富有实力的组织。作为从事公益活动的红十字组织,要坚持“道”、“术”结合,一手抓公益文化培育,一手抓筹资,才能有效增强组织实力,提升组织的影响力。
1. 积极培育公益文化
发展公益事业,争取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支持,增强社会公益组织的实力,推动公益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要有良好的社会环境,而这种环境的形成,就需要有文化的承载和激励,这就需要积极培育公益文化,大力宣传向善的价值观。 享誉全国红十字系统的青岛“微尘”已成为当地公益文化的象征,其成长、壮大的过程值得借鉴。浙江大地从来不乏爱心,我们要善于发现类似“微尘”的文化因子,精心加以培育,使之成为红十字组织强实力、激活力的“活化剂”。要讲好红十字故事,传递人道价值观。最近省、市、县三级红十字会开展的“最美浙江人—红十字感动人物”评选宣传活动,通过一个个活生生的感人故事把大爱精神向社会广为宣传,对弘扬正能量,引领社会新风尚,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必将产生积极的作用。
2. 大力推进项目筹资
近年来,全省红十字会系统在项目筹资上取得了新突破。省本级“母婴平安”、“康恩贝健康之旅”、“朝聚光明”等项目得到了爱心企业的大力支持,各地也有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要认真总结和深化发展“情暖浙江”博爱公益项目筹资、执行、反馈等工作经验,继续按照“政府所急、群众所需、红会所能”的原则,组织策划具有红十字特点的博爱公益项目,不断提升项目的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积极运用项目推介、市场营销等办法,争取社会各界爱心力量的支持和参与。
3. 积极探索网络筹资
要实施信息化战略,搭建网络筹资新平台,发展数据库筹款。积极运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探索建立会员、志愿者、定期捐赠人数据库。加强潜在捐赠者信息分析,加强经常性沟通和联系,发展壮大固定捐赠者队伍,力求在项目认捐、定期捐赠、计划劝募上有新突破。探索新媒体筹款。积极利用总会现有的手机短信捐赠平台,争取短信捐款子号码逐步向基层红十字会延伸。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开设网上在线捐赠通道。同时,积极尝试开展基于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筹资。
(六)整合社会资源,发挥枢纽作用
一个真正有活力的社会组织,必然坚持开放合作,最大限度整合社会资源,处理好各方关系,引领和带动其他组织共同发展,发挥枢纽作用。
1. 处理好资源集中获取与广泛分配的关系
强大的资源动员和获取能力对于红十字组织来说至关重要。一个有活力的社会组织,需要的资源不仅包括人力、财力、物力,还包括信息、制度、权威、关系等。相对其他社会组织而言,红十字组织具有较强的从政府、市场和社会获取资源的优势。
资源的有效分配与资源获取同样重要。能否合理地将资源通过项目招标、委托执行、契约型合作、公益创投等方式传递、分配到所联系的其他中小组织,使同领域的公共资源得以集中共享,实现资源的合理规划和有效配置,并带领其他组织共同发展壮大,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是衡量社会组织活力的重要参考标准。
汶川地震募捐中,中国红十字会系统募集了占全国近20%的社会捐款,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曾通过下属基金会将2000万元资金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分配给许多草根组织开展重建项目,效果很好。进一步完善这种做法,并使之制度化,可持续地将资源传递给更多社会组织,将有益于进一步激发红十字组织自身的活力。
2. 处理好政府优势与体制窠臼的关系
政府与社会组织不可能泾渭分明,截然分开。红十字组织本身就是政府主导型的社会组织,发挥着连接政府与社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具备来自政府和社会的双重赋权,具有协调公共关系和实行自我管理的双重功能。这种双重属性容易造成红十字组织的角色冲突,需要进行适当调和,但不是非此即彼的取舍。因此,要更好地发挥红十字组织的政府支持优势,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激发组织活力。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作为社会组织,我国各级红十字会在某种程度上还处于体制窠臼下。但是红十字组织摒弃体制窠臼、激发组织活力的重点不是在形式上弱化政府联系、淡化官方色彩,而是在内部建立起适应社会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约束、自我发展需要的,以认同为前提、以章程为核心、以参与为基础、以合作为纽带、以自律为保障的社会化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
3. 处理好平台开放与公平竞争的关系
开放性会在不同的社会组织之间形成竞争关系,这种竞争对于组织的发展和组织体系的建设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红十字组织应打破部门、行业、身份的限制,对同领域、同类别、同性质、同地域的社会组织开放,欢迎、吸引中小组织加入平台。
近年来,公益慈善组织领域也出现了类似的开放和竞争关系,汶川地震、北京7·21水灾和芦山地震后,很多社会组织组成大小不一的“救灾联盟”、“平台”参与救灾,社会组织“联盟式”救灾已经成为一种新的趋势。中国红十字会等组织共同发起的“4.20中国社会组织灾害应对平台”,明确提出以开放的姿态,欢迎所有有志于开展芦山地震救援和灾后重建的社会组织参与,并共同协商建立合作机制。“平台”不但参与救灾工作,还利用灾后重建机会推动县级红会的枢纽型社会组织体系建设,孵化和带动当地的社会组织。这种平台开放与公平竞争的关系,无疑会给激发各级红十字组织的活力带来强大的催化和推动作用。
同志们,举办这次读书会,是我省红十字会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精神的实际行动,也是激发组织活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具体举措。激发组织活力是一个永恒的命题。红十字会无论是应对挑战,还是面对机遇,都需要不断激发组织活力。让我们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奋发有为,把红十字事业不断推向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