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领导干部研修班发言材料
以进取精神激活红十字组织活力
衢州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 刘章华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社会治理创新,“管”与“治”的一字之差突出多元参与,强调还政于民,这对红十字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基层红十字组织要紧跟时代潮流,做到与时俱进。
一、现状分析
理顺管理体制使红十字会的发展空间得到释放,组织活力得到激活:
一是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市县两级红十字会全部独立建会,实现了“四有”标准。乡镇(街道)建会率85%;村居建会率22.3%,学校建会率89%,普遍实现有组织有人员。
二是核心业务不断发展。重大自然灾害中充分动员,人道救助广泛开展,救护迅速普及,器官捐献形成了常态机制。
三是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各级红十字会加强阵地建设,搭建宣传平台,把握宣传机遇,相关信息不时出现在报端电视,社会影响力得到有效提升。
四是内部管理不断规范。建立健全了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备灾物资管理、行政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加强信息公开,规范捐赠款物的管理和使用,切实履行对社会的各项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是能力建设不断增强。专职人员队伍得到充实提高,为事业发展注入了新鲜活力,干部队伍的精神面貌、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有了明显提升。
二、制约因素
从现状看,红十字组织基础仍然薄弱,面临诸多制约因素:
一是组织因素。市县两级组织编制少仍然是最大的制约因素。乡镇(街道)、村(居)等基层组织管理体制不顺、没有专职人员,“有牌子无里子”的问题比较普遍。志愿服务组织体系松散、管理方式模糊、工作经费不足、缺乏激励机制,活动开展少、流于形式。
二是政策因素。虽然有专门法律保障,有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意见,但事业发展政策并没有具体化,政策体系尚不完善。
三是资源因素。与政府部门职能分工模糊,无法打造特色鲜明、影响广泛品牌项目;没有自己的专业救援力量、没有备灾救灾机构、没有长效的筹资救助机制、没有专职救护培训力量。
四是舆论因素。社会因网络事件产生误解,使红十字会形象受损,削弱了参与红十字事业的热情。
五是能力因素。动员能力、攻关能力、执行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十分欠缺,枢纽型社会组织的功能没有形成。
三、对策举措
要在社会治理创新中有所作为,有待于上级加强顶层设计,推进改革,主动争取、积极承接政府社会治理项目转移;作为基层组织必须加强自身建设、苦练内功,在思想上、组织上、能力上、机制上作好准备:
一要完善组织网络。基层组织是事业的生存之本、力量之源、希望所在,要按照省意见的要求,鼓励县级红会朝着省级“红十字工作示范县”的方向努力。要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组织建设,推进标准化,鼓励创特色。要积极探索红十字服务站、博爱超市、博爱救助金、救护培训、居家养老等多种村居红十字服务模式,让更多基层群众得到红十字服务。
二要依法规范管理。要严格按照红十字会法和章程规定,执行好代表大会、理事会各项制度;加强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认真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履行红十字宗旨,主动高效服务群众,做到情感“零距离”,办事“零障碍”。
三要加强能力建设。要努力提高组织的决策能力、动员能力、管理能力、执行能力,积极探索行政编制、事业编制、聘用制、项目负责制、志愿工作等多种身份并存的用人机制,切实解决人员少的问题。
四要推进核心业务。人道救助创特色,致力于“雪中送炭”,不做“锦上添花”。灾害救援重专业,提高民间救援的专业化水平。救护培训强扩面,在更高层面、更大范围开展公益培训。造血干细胞捐献抓联动,与献血事业同宣传同动员。器官捐献建机制,建立专职协调员队伍和多部门联动的协作机制,进一步浓厚捐献氛围。
五要争取一切资源。红十字会要实现崇高的人道价值,必须充分借助一切有利于事业发展的资源和力量。基层社区组织、草根志愿服务队伍的服务内容、方式与红十字宗旨相融相通,要积极抢占此阵地,主动注入红十字文化元素,以红十字会的组织原则加以规范引导,从而实现红十字服务领域的不断拓宽。
总之,激发组织活力、参与社会治理创新,需要系统上下齐心协力,需要广大专职人员奋发而为。我们要对照三个《意见》新要求,振作锐意进取之精神,激发昂扬向上之正气,营造团结和谐之氛围,在社会组织大发展的新形势下开辟新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