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资是红十字会最重要的工作之一,也是红十字会践行宗旨与使命、履行法定职能的基础和保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的有关规定,红十字会的经费来源主要由会费、捐赠款物、政府拨款和动产不动产收入等组成。有关数据反映,当前,社会捐赠仍然是红十字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近年来,随着我省县级以上红十字会管理体制的基本理顺,各地普遍重视和加强了筹资募捐工作,全省红十字会系统筹资募捐总额呈现逐年增长态势。但是,对比分析近年来的筹资数据,我们不难发现,灾害年份筹资多、非灾害年份筹资少;定向捐赠多、非定向捐赠少等问题突出,面对我省不断增长的人道需求,亟待建立可持续的社会化筹资机制。
首先,要认清形势,树立筹资新观念。既要看到当前各级党委政府重视红十字事业、我省经济发展较快形成的物质基础、公民慈善公益意识逐步觉醒,以及媒体舆论协力推动等有利条件,也要看到公益组织林立、筹资竞争日趋激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不配套、不完善等不利因素,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振奋精神。要按照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人道主义原则相适应的红十字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要求,坚决克服“等、靠、要”思想,牢固树立依法筹资、全员筹资、服务筹资的理念,以创新的意识、积极的态度,主动适应现代筹资新趋势,准确把握筹资市场新变化,不断深化筹资规律新认识,善于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筹资理念和管理经验,力促筹资水平上新台阶。
其次,要创新思路,开拓筹资新渠道。实施服务民生战略,争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以救护培训列入各级政府民生实事为切入点,不断提高红十字会的项目执行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争取核心业务更多地进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范畴。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有关要求,争取政府建立人道救助专项资金,争取彩票公益金地方留成部分加大对红十字会人道领域工作的支持力度。
实施品牌战略,深化博爱公益项目筹资。认真总结和深化发展“情暖浙江”博爱公益项目筹资、执行、反馈等工作经验,继续按照“政府所急、群众所需、红会所能”的原则,组织策划具有红十字特点的博爱公益项目,不断提升项目的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水平,积极运用项目推介、市场营销等办法,争取社会各界爱心力量的支持和参与。
实施信息化战略,搭建网络筹资新平台。发展数据库筹款。积极运用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探索建立会员、志愿者、定期捐赠人数据库,加强潜在捐赠者信息分析,加强经常性沟通和联系,发展壮大固定捐赠者队伍,力求在项目认捐、定期捐赠、计划劝募上有新突破。探索新媒体筹款。积极利用总会现有的手机短信捐赠平台,争取短信捐款子号码逐步向基层红十字会延伸。与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开设网上在线捐赠通道。同时,积极尝试开展基于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筹资。
再次,要优化服务,提升红会新形象。捐赠人作为红十字公益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直接目的是为了及时有效地实现捐赠意愿。因此,红十字会筹资工作能否得到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关键还是取决于我们的执行能力、公开透明,以及机构效率。要健全完善捐赠者服务机制,及时邀请捐赠人参加红会活动,参与资助项目考察、评估,加深捐赠人对红十字会的认识和资助项目的认同;要健全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各种手段,尽可能及时、详尽地向捐赠者反馈每笔捐赠款物接收和使用的信息,最大程度地保证公开和透明;健全完善宣传营销机制,重视加强对资助效果的宣传,让捐赠人和全社会充分了解红十字会开展的救助工作,以及受益人境况得到的改善;健全完善筹资激励机制,通过领导接见、评先授奖、媒体宣传等办法,给足捐赠者荣誉,提升其公益形象,更好地激励爱心力量履行社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