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宏轩:办实办好应急救护培训民生实事

发布时间:2013-07-29发布者: 浏览量:

    
    红十字运动起源于战地救护。开展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现场救护知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赋予各级红十字会的重要职责,也是红十字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造福民生、促进和谐的有效工作切入点之一。

    今年,红十字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首次列入省政府十方面实事内容。为了办好民生实事,上半年以来,省红十字会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实施方案、层层分解培训任务、认真抓好指导、督查和服务。全省各级红十字会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省里下达的目标任务,狠抓救护培训质量。截至6月底,全省已经完成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77626人次,占总任务数的77.63%,取得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超半的好成绩。同时,通过前期各级自查和省、市督查,也暴露出一些困难和问题。如不同程度地存在救护师资力量较弱、配套经费投入不足、培训基地缺乏、宣传动员不够、培训质量控制和培训进度发展不平衡等。

    三季度,是完成省政府今年下达的10万名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民生实事任务的关键时期。各级红十字会要咬定目标、提振信心,从提升红十字会影响力和公信力的战略高度,继续加强组织领导,下大力气抓好落实,力争以高质量、优服务,超额完成年度民生实事任务,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力求在健全完善我省红十字会系统应急救护培训长效机制上取得明显突破。

    要在健全完善救护培训工作协调机制上求突破。从上半年的情况看,各地各显神通,创造了不少经验。有的地方成立由政府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协调机构;有的地方召开专题会、现场会,推动民生实事抓落实;有的地方与部门合作建立救护培训基地,推动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培训任务的落实。下一步,各地要继续坚持从实际出发,通过政府牵头协调、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培训基地等多种途径,建立健全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应急救护培训常态化工作协调机制,真正实现救护培训从阶段性、突击化向常态化的转变,逐步做到有计划安排落实学员、安排师资和课程、安排使用教学设施和设备,努力形成稳定的、常态化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机制。

    要在健全完善救护培训质量保证机制上求突破。教学质量是救护培训工作的生命线,师资队伍、培训基地是关键。要在坚持“四统一”(即统一教学大纲、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考核发证)的基础上,下大力气加强救护师资和培训基地建设。下半年,要通过举办全省应急救护师资教学技能大赛,选拔一批省级优秀培训师和优秀课件,在全省范围内学习和推广;要继续加大基层救护师资的培训力度,加快建立一支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要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吸引优秀人才投身救护培训事业;要积极借助社会力量,加强救护培训基地建设,规范基地管理,制订出台管理制度;要探索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的教学质量评价和保证体系;要严格自上而下的教学质量抽查评估、考核督导、技能竞赛等制度,推动应急救护培训质量不断提升。

    要在健全完善救护培训经费保障机制上求突破。以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为契机,争取救护培训纳入当地政府出资购买公共服务的项目内容,以财政专项、项目补助等形式,争取政府加大对救护培训的投入。同时,要充分利用红十字会社会动员的组织优势和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精心组织策划,以项目筹资、活动赞助、定向捐助等形式,吸引爱心企业和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参与救护培训公益项目的开展,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要在健全完善救护培训宣传动员机制上求突破。今年以来,省红十字会以救护培训实训基地启用、举办5•8开放日等为契机,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救护培训;在门户网站建立民生实事专题,上传“一月一技”宣传视频;在全省组织开展红十字应急救护知识竞赛,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各级红十字会要充分利用网站、微博等自媒体平台,加强对社会公众应急救护知识的宣传和普及。鼓励有条件的红十字会,深化与当地主流媒体的合作,通过建立应急救护专题、专栏,普及救护知识,宣传成功案例,积极营造“人人学急救,急救为人人”的社会氛围,吸引更多的社会群众参与到应急救护培训公益行动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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