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宏轩:大力推进红十字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发布时间:2013-09-30发布者: 浏览量:

    应急救援是红十字会的一项法定职责。红十字应急救援也是政府公共应急救援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在近年来我国发生的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芦山地震等重特大自然灾害中,红十字应急救援能力不断经受考验,正在日趋成熟,已经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救援力量。

    近年来,特别是进入“十二五”以来,我省各级红十字会积极推动备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组建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省红十字会备灾救灾中心救备灾能力和基础管理不断加强。杭州、宁波、绍兴先后建成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和区域物资储备库。在省人道救助专项资金的大力支持下,启动了温州、衢州两个区域性备灾救灾仓库建设。

    今年4月,芦山地震发生后,省红十字会根据总会的统一部署,及时向灾区派出心理应急救援队,对灾区学校师生进行心理辅导和干预。最近,省红十字会水(海)上应急救援队在舟山海域成功举行海上应急救援演练,得到总会领导的高度评价。绍兴、台州等地积极组建野外山地搜救队,为保障当地旅游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独特作用。

    据悉,今后一个时期,总会将在全国着力打造21支国家级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进一步提升中国红十字会的应急救援能力,以更好地担负起国际国内各项应急救援任务。按照总会的有关要求,对照先进省市的成功经验,我省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必须下大力气迎头赶上。

    要争取党政重视,尽快进入政府灾害应急响应体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红十字事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要求:“要重视发挥红十字会在突发事件特别是重大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工作中的作用,把红十字应急救援工作纳入政府灾害应急响应体系”。各级红十字会要紧紧抓住当地党委、政府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意见》的重要契机,结合本地实际和自身优势,以自己的实际应战能力,争取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努力进入各级政府灾害应急响应工作体系。

    要用足用好政策,加快推进红十字备灾救灾设施建设。省委、省政府《意见》明确提出:“各市、县(市、区)在开展备灾救灾设施建设中,要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统筹推进红十字物资库等备灾救灾设施建设,做到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统筹利用。”《意见》要求各地务必认真贯彻落实。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通过土地划拨、资产划转、财政贴息、共建联建等多种方式,扎实推进各级红十字备灾救灾中心(仓库)建设,加快形成覆盖全省、比较完备的红十字备灾救灾物资储备网络。有关地方更要抓紧下半年有限的时间,下大力气推进两个省级区域备灾救灾中心建设,确保年内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要依托社会力量,加快建立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中国红十字会近年来在国内重大自然灾害中逐步积累起来的实战救援经验和能力,让社会充分见证了红十字赈济救灾、大众供水、大众卫生、心理救援等专业化救援队伍的力量,也为红十字应急救援的发展提供了正确方向。作为地处东南沿海的浙江,我们既要考虑我省台风、洪涝等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等特点,又要结合全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专业化志愿服务人才现实状况等实际,统筹规划、因势利导,加快形成具有浙江特色、省市县各级合理分布、梯次结构、功能互补的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当前,省红十字会重点是与有关地方合作,建设好心理干预、水(海)上救援等省级应急救援队,同时,通过实施红十字志愿服务项目培育发展计划,扶持和培育若干支野外搜救专业化队伍。各地应当结合实际,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加盟,加快培育和建立一批各具特色的红十字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下大力气强化队员专业素质,切实提升实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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