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红十字运动是群众性的运动,群众是红十字事业发展的基石。红十字会作为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以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积极救助困难群体为己任,要想有所作为,在社会上保持和增强公信力,就必须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红十字会坚持群众路线、增强公信力谈点粗浅看法。
一、以为民赢得群众支持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为民、务实、清廉,其中“为民”是核心,是本质。强调红十字会必须“为民”,既是党和政府的宗旨所要求,也是由红十字会性质和红十字精神所决定。中国红十字会的性质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红十字的精神是人道、博爱、奉献。习近平同志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时指出:做“菩萨”事业就得怀着菩萨之心,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红十字工作无疑是“菩萨”事业,当然要亲民、爱民、为民。红十字运动之所以能不断发展壮大,根本的在于服务群众,坚持把人道事业和人民群众联系在一起,坚持事业发展的终极目标是救助最需要帮助的人们,保护人的基本生存权利和尊严。
新形势下要保持和增强红十字会公信力,没有什么灵丹妙药,仍然要靠为民服务,始终与人民群众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当前,红十字会在强化为民服务意识上,要注意防止和纠正两种现象:一是感到吃力不讨好。自“网络事件”以来,社会公众特别是网上对红十字会的质疑、攻击乃至污蔑时有发生。每当遇到重大自然灾害,红十字会在默默无闻、力所能及组织协调抗灾救助的时候,总会伴有讽刺挖苦、质疑谩骂之声。对此,红十字会工作人员有些寒心是难免的,有些同志因此感到“好心不得好报”,进而产生“多做不如少做”,“不做反而没事”的心理。这种心理如果长期存在,不能克服,为民服务思想就可能逐渐淡化。毛泽东同志在他的名作《为人民服务》中早就指出:“因为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如果有缺点,就不怕别人批评指出。”中国传统文化也主张做好事不求回报。作为红十字人,面对一些公众的议论,正确的态度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过分计较,就会影响工作,该做的事不做好,何来公信力。所以,一定要抱着对困难群众负责的态度,抱着对红十字形象负责的态度,任凭风浪起,把善事做到底。二是难以有作为的思想。有些同志感到,红十字会自身就是一个缺权、缺钱、缺资源的弱势团体,几乎做任何一项工作都要求助他人,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难以有作为。这种想法自然会影响工作的信心和干劲。应该承认红十字会在为民办事上的确存在很多困难,但也有一些独特的优势,比如有相对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有较为健全的组织网络;有认同广泛的文化理念和历史传统,等等。只要有一颗真诚的为民之心,善于迎难而上,做好每一件实事,就能积少成多,积小成大,汇成大爱。
二、以务实赢得群众认可
有了为民服务的思想和意愿,还必须要有为民服务的实现路径和办法,否则,为民服务就会成为一句空话。把为民服务落实在行动上重要的在于务实,即踏实苦干、求实创新。务实,对红十字会来说尤为重要。一方面,红十字会的服务对象和工作对象都是群众,直接面对群众,特别是需要帮助的困难人群,做表面文章,搞花架子肯定不行,来不得半点虚假,必须动真情、出实招、见实效;另一方面,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环境,要尽快走出“网络风波”的阴影,更需要红十字人的实干、苦干、能干。舍此,别无他法。
当前红十字会在务实上不同程度地存在如下问题:走进基层、亲近群众、接地气不够,不了解群众真实的服务需求;吃苦精神不够,工作欠细致深入,图省事、怕麻烦,效率不高;创新意识不强,不愿动脑子、不愿搞协调、不愿下功夫,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真正做到务实,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首先,要了解民情、实情。亲近群众既能增进感情、拉近距离,又能了解民意、掌握实情。准确了解掌握群众的服务需求是一件很耐心、很复杂的工作,必须放下架子,坚持经常性、扎根式的调研,平等亲和式的交流沟通。那种走马观花、寒暄几句、慰问金(品)送到就走的形式是起不了多大作用的。其次,要全面务实。坚持把务实要求贯彻到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中。比如,做出决策、出台规范,事先要有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和全面充分的认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灾害救援、现场救护,要站在一线、冲锋陷阵;博爱救助、定向资助,要走访核实、慰问上门等。把每一项工作和每一个环节做实了,才会有实实在在的效果,群众就会放心、满意。第三,要建立必要的压力机制。人无压力轻飘飘。红十字会在务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是压力不大。客观上讲,红十字会人少、钱少、资源少,个人发展空间有限,不是政府的主要部门,公众特别是领导关注不会太多,这就容易导致一些同志产生“干多干少、干好干差无所谓”的想法。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建立必要的压力机制。比如,每年进行考核。除此之外,还可定期给下级布置一些为民办实事的主题活动任务,而后运用行政权力督促下级投身到造福群众的活动中去。选拔干部要广泛征求民意,以民意支持率迫使干部注重日常的为民服务。真正落实问责制,把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能力、实效等,纳入党纪政纪考核范围。第四,要加强对基层红会的具体指导。县级以下红会人少事多、开展工作的难度比较突出,上级红会切实要转变作风,改变一味靠会议、文电督查指导工作的方法。要多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拿出政策和规范,为下级提供政策指导;要多与下级红会的行政领导机关沟通联系,为下级红会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多给下级提供技术、专业和人才保障,采取上门服务、举办各类培训等办法,切实提高下级红会的业务能力。
三、以清廉赢得群众信任
清廉是对所有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基本要求。就红十字会来说,保持清廉更是有着特殊意义。这是因为红十字文化的核心是“人道为本、博爱为怀、奉献为荣”,红十字会的目标就是改善最易受损害困难群体的境况,红十字会用于社会救助的款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红十字会清廉与否,直接影响组织的社会公信力。这也是社会公众对红十字会格外关注的重要原因。对此,应当有高度的自觉。
保持红十字会的清廉,要注意克服思想认识上的两个误区:一是被动清廉论。认为红会无权、钱少、缺乏资源,公众又盯得这么紧,想不清廉都不行。此种认识所带来的结果是主动保持清廉的意识淡化,表现在工作上就是抓不抓廉政建设无所谓。还有是廉政麻烦论。认为抓廉政,保清廉,就必须建立健全各种监督机制和制度,落实起来很复杂,就那么点钱,人又少,实在是太麻烦了。于是,该建立的机制制度没建立,建立起来的又未能很好地落实,给公众质疑留下空间。保持红十字会的清廉,一是认识上还要提高。要从事关红十字会生存与发展、事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败的高度来认识保持清廉的重要性,自觉把清廉当做个人安身立命之本、红十字事业健康发展的“生命线”。对清廉认识不到位,对腐败现象不警觉,即使在红十字会这样所谓的“清水衙门”,迟早也会出问题,这已被许多事实所证明。二是真正做到淡泊名利。党和政府的很多领导,经常告诫下级“要发财就别当官”。同样,要谋私利就别来红会。作为一个有着悠久历史、良好声誉、神圣纯洁的组织,是容不得自私自利的。作为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理当把名利看得淡一些,经常去想一想、看一看我们救助对象的困境和艰难,就没有什么名利不可以放弃。三是加强监督机制制度建设。保持清廉离不开监督,监督必须有一系列机制制度作保证。现在,从总会到县级红会,都有一些监督机制和制度,这对保持清廉起到了较好的作用,但也存在不够完善、不易操作、落实不好的问题。健全完善机制和制度要注意解决调研论证不充分、上上下下一个样、技术支持难保障等问题,切实增强机制制度的可行性、有效性。出台一个机制或一项制度,要作充分的调研论证,主要看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外通行的做法,是否符合实际;建立完善机制制度,要有层次性,不能上下完全一个样;上级要给下级必要的技术支持和保障,特别是网络监管、软件管理等方面,做到上下联动,共享资源。
(作者系杭州市红十字会副会长)